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升本 自考本科 开放大学
当前位置:首页 > 深圳自学考试 > 自考问答 >

法律自考基础科段、独立本科段、本科段要考哪些科目

0755kaoshi网整理发布-时间:2013-01-11

立即咨询 电话:18124123868

问:法律自考基础科段、独立本科段、本科段要考哪些科目?

 

答:法律自考专业的主考学校是中山大学,考生可以选择完全自学,也可以报班上课。
基础科段(专业代号C030112)
必考课14门,共70学分
00024普通逻辑学分:4
00223中国法制史学分:5
00242民法学学分:7
00243民事诉讼法学学分:5
00244经济法概论学分:6
00245刑法学学分:7
00247国际法学分:6
00260刑事诉讼法学学分:4
00261行政法学学分:5
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学分:2
03707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概论学分:4
04729大学语文学分:4
05677法理学学分:7
05679宪法学学分:4
加考课2门,共12学分
00031心理学学分:4
04577中国通史学分:8
说明:

港澳考生可不考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》《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概论》,但须考加考的课程。

独立本科段(专业代号B030117)
必考课18门,共85学分
00223中国法制史学分:5
00226知识产权法学分:4
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分:4
00230合同法学分:5
00242民法学学分:7
00243民事诉讼法学学分:5
00244经济法概论学分:6
00245刑法学学分:7
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学分:6
00247国际法学分:6
00249国际私法学分:4
00260刑事诉讼法学学分:4
00261行政法学学分:5
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学分:2
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学分:4
05677法理学学分:7
05679宪法学学分:4
06999毕业论文(实践考核)学分:0
选考课15门,共62学分
00015英语(二)学分:14
00167劳动法学分:4
00169房地产法学分:3
00227公司法学分:4
00233税法学分:3
00257票据法学分:3
00258保险法学分:3
0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学分:3
00262法律文书写作学分:3
00263外国法制史学分:4
00264中国法律思想史学分:4
00265西方法律思想史学分:4
05562法律职业道德学分:3
05678金融法学分:4
05680婚姻家庭法学分:3
说明:

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者,必考课程为16门(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》《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概论》不用考),累计79学分。

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者,必考课程为18门(序号001至018),累计85学分;选考课程至少要获得14学分,不选考英语(二)的考生,须从102至115课程中加考若干门选考课程,累计学分不少于14学分。

毕业论文是本科学习的必修内容。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。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选定公布,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,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。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,且观点明确,结构合理,论述有据,文字通顺。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,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定,即优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及格和不及格。

非法律专业毕业生在参加本专业考试前,已经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与本考试计划中课程名称、学分相同课程的合格成绩,可申请免考。

本科段(专业代号C030106)
必考课15门,共65学分
00015英语(二)学分:14
00167劳动法学分:4
00226知识产权法学分:4
00227公司法学分:4
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分:4
00230合同法学分:5
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学分:6
00249国际私法学分:4
00262法律文书写作学分:3
00263外国法制史学分:4
00264中国法律思想史学分:4
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学分:2
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学分:4
05680婚姻家庭法学分:3
06999毕业论文(实践考核)学分:0
选考课4门,共16学分
00169房地产法学分:3
00229证据法学学分:6
0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学分:3
05678金融法学分:4
加考课6门,共34学分
00242民法学学分:7
00243民事诉讼法学学分:5
00245刑法学学分:7
00265西方法律思想史学分:4
05677法理学学分:7
05679宪法学学分:4
说明:

港澳考生可不考《中国近现代史纲要》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》,但须加考《西方法律思想史》。

不考英语(二)者须报考选考课程,不少于14学分。

法律、经济法学、行政法学、律师、法学、涉外法学、涉外经济法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;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《民事诉讼法学》;法律事务及其它专业专科(或以上)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报考加考课程,已取得相同名称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免考。原法律专业(本科,代码593)调整为本专业。

咨询、交流群

长按保存,+V:SZzikao8

关键词: 法律 C030112 B030117 C030106
最近更新内容:
现场确认地点

返回顶部 网站地图

© 深圳自考网_深圳自学考试报名网(m.0755kaoshi.com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