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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7月深圳自考使用计算器问题的通知

来源:深圳自学考试网    时间:2018-03-05

各有关考生:

根据省考办《关于2014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使用计算器问题的通知》(粤考办[2014]22号)要求,考生在参加2014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《高等数学(一)》等9门课程(详见附件)考试时,不能使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;其余有计算要求的课程,允许考生使用简单的、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。 

附件:2014年7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准使用计算器的课程 

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

2014年7月2日

 

附件

2014年7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准使用计算器的课程 

序号

课程代码

课程名称

1

00020

高等数学(一)

2

00022

高等数学(工专)

3

00023

高等数学(工本)

4

02011

复变函数论

5

02013

初等数论

6

02316

计算机应用技术

7

10099

近世代数

8

11401

中学数学方法论

9

11503

组合数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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